为全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学院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一条 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3282)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按民办机制运作的独立学院。目前学院有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医学等五个学科门类,设有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油气储运工程、护理学、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英语、汉语言文学等27个本科专业。
第二条 学院下辖10个系1个分院:海洋科学系、水产与海运系、船舶与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石油化工系、数理与信息系、食品与药学系、管理系、外语系、中文系、微软IT学院,有专职专任教师263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和硕士以上学历的各占30%以上,目前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800余名,学院占地面积328亩,校舍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各类藏书46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00余万元。
第三条 学院引进微软IT学院中国发展中心和北京达内科技有限公司的优质课程体系,合作成立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微软IT学院,着力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等专业的IT服务外包人才。
第四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院座落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