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5)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6)学历须满足(一)中第6项要求。应届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2、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3、复试报到时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原件。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部分法学专业(包括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民商经济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具体注意事项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照片采集。
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及程序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报考单独考试、MBA、MPA的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在中国政法大学。现场确认时须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我校规定统考生报名的时间和办法到我校确认,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网址:http://yz.chsi.com.cn)。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及具体安排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相关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不再指定参考书目,只限定命题范围。初试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复试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