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者、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学制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工学、理学学制为2.5-3年,管理学、法学学制为2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八、其它
1.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公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单请考生自行到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2.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及时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九、学校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十、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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