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书。
十、毕业生就业
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2.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2012年我校各专业均招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及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我校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具体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5.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考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