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3年6月上旬。
六、调剂
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凡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七、其他
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八、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炜烽、蒋民、李晓燕、王赫
联系电话:025-84314567、84303939
电子邮箱:njustmpa@163.com(专门受理招生咨询)
网址:http://mpa.njust.edu.cn
地址: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邮编:210094)
咨询地点:南京理工大学人文经管楼208、507室
欢迎考生报考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