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外国语;
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
我校各专业全国统考科目有:①政治理论;②外国语(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③数学(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国家复试成绩基本线公布后二周内。我校在复试时,采用笔试(专业课)与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请上网查询或与所报考的院系联系。加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复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东北石油大学网站或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录取
2014年我校在55个学科专业内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接收各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热忱欢迎全国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五、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联系方式
1.东北石油大学网址(http://www.nepu.edu.cn);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www1.nepu.edu.cn/yjsb/)
2.E-mail:yzb@nepu.edu.cn;
3.研招办电话:0459-6503721。
七、其他
我校有关考试的通知,如考场安排、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等将在东北石油大学或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