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我校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初试科目参见我校《招生目录》。
六、复试录取
1.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2.考生复试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参加复试;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同时,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等,资助研究生学习。
我校将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及时网上公布。
八、特别提示
(一)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个人信息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仔细核对报考院系、专业、考试科目及对应的代码、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出生日期是否准确(出生日期应与身份证号码一致)。因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必须详细填写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准确、详细、固定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确保在审核报名资格、发布复试通知、邮寄录取通知书时能及时联系。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其他
1.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除招生说明中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外,各专业对考生如有特殊要求,已在招生目录的备注栏中注明,请考生认真阅读。
3.考生报名时,填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4.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一个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入学后进行师生互选。
5.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网上公布。
九、参考资料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十、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43
E-mail:yanzhaoban@stdu.edu.cn
咨询电话:0311-87935136;传真:0311-87936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