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五、入学考试(初试地点由所选报名点指定,关注所选报名点通知)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三)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外国语
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建筑学6小时科目)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203)、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基础。
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五)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14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六、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在2014年3月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一般以国家A类线为我校复试分数线。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者,届时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14年4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三).复试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外语口语水平、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具体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四).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五).录取原则
1.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14年6月中上旬发放。
2.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七、入学
2014年9月,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制和学费
学制一般为3年(详见目录内备注)。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实行在职攻读的弹性培养模式,其他类别硕士研究生实行全日制培养模式。
学费标准将在福建省物价部门确定后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九、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符合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我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具体奖学金和助学金发放标准,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十、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85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404(研招办)
邮政编码:362021
联系电话:0595-22692540,0595-22692539
传真号码:0595-22692540
电子邮件:yzb@hqu.edu.cn
网址:http://yjszs.hqu.edu.cn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