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国统考的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院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6.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和体检
我院将于2014年3月初公布成绩,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初试成绩及是否具备复试资格。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院自定。2014年4月初我院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院招生专业目录。
3.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我院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习年限
我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根据国家有关文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需缴纳学费,我院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2.奖、助学金:学院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办法,加大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的资助力度,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九、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3.我院2014年最终计划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
4.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办公楼614)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传 真:020-38256458
联 系 人:庄老师
E-mail :gsyzb@gdi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