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B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yjsh.nxtu.cn/)进行查阅。
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学费、学制、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00元/年。
2. 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生完成所修课程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十、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53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宁夏师范学院
邮政编码:756099
联系部门:宁夏师范学院教务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宁夏师范学院办公楼205室
联系电话:0954-2079656
E - mail:jenine77 @163.com
网 址:http://yjsh.nxt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