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1、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自律,学校成立了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监察处、纪委委员等为组员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4
网址:http://zsb.njust.edu.cn
微博:http://weibo.com/njustzsb http://t.qq.com/njlgdxzsb
咨询电话:400-110-2882 025-84315260 84315761 传真:025-84432546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对照表
申请类别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及专业方向 |
武器类 | 机械工程学院 | 武器系统与工程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武器发射工程 | |
机械材料电子信息类 | 机械工程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车辆工程 |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
工业工程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 ||
装甲车辆工程 | ||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
电子信息工程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
通信工程 |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
信息对抗技术 |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
自动化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
自动化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材料物理 | ||
纳米材料与技术 | ||
教育实验学院 | 材料类(优才计划班) | |
电子信息类(优才计划班) | ||
机械类(优才计划班) | ||
化工类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
环境工程 | ||
生物工程 | ||
化工学院 | 化工与制药类(安全工程、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制药工程) | |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 ||
数理力学类 | 理学院 | 工程力学 |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
土木工程 | ||
应用统计学 | ||
应用物理学 | ||
经济管理类 | 经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
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学) | ||
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人文设计类 |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 工业设计 |
广播电视学 |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法学 | |
公共事业管理 | ||
社会工作 | ||
语言特长类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英语 | ||
特殊才能类 | 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与其特长相关专业 | |
备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以2014年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