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结合文化考试与技能(综合)测试的成绩,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免试: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均可免试录取。
3.加分:体育特长考生,参照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4.录取流程:确定预录取名单→网上公示一周→考生确认→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事宜
1.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有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2.凡被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许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调整单独招生以外专业。
4.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每年发放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2.学院另设置甲、乙、丙三个等级年度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甲等奖学金为2000元。
3.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十、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学院网址:www.cavtc.cn
十二、学院地址
湖南·长沙·田心桥(跳马校区)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348号(圭塘校区)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5473610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田心桥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124
电子信箱:cshyzsb@cavtc.cn
咨询用QQ:1762089823、1963589544、932273385
本章程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