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理科10000元、文科9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38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1)学院内助学制度:学院每学期将根据家庭困难的学生情况,为贫困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
(2)学院内奖学金制度:对于在学院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每学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评定"优秀学生"。学院内设"优秀毕业生",对优秀的学生按等级颁发相应的奖学金。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监察室
联系人:肖创海
监督电话:0758-3603668
传真:0758-3603339
电子邮箱:zxnr2382@163.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8-3630618 0758-3630628
传真:0758-3603628
电子邮箱:xxgc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xxgcxy.cn
招生网址:http://zs.xxgcxy.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于2014年3月14日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授权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