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录取
第十一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普通本科、专科专业严格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专业为原则(即录取系统中志愿清,分数优先),在同等条件下参考选考科目或相关科目成绩。艺术类本科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方向)专业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文理混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江苏省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动画四个美术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为四个美术类专业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空中乘务专科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河南、辽宁、黑龙江、江西、山东、陕西、贵州、重庆籍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文理混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南、吉林籍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鉴于江苏省实施新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方案,我校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一门限选物理或者历史,且等级为B以上,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或者政治或者地理,且等级为B以上。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
第六章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
第十六条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会计学、会计学(金融会计方向)、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审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统计学、经济统计学(企业管理统计方向)、贸易经济、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金融学、金融工程、档案学、档案学(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方向)、图书馆学、物流管理、英语、法语、翻译、法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广告学专业:3400元/生·学年;其他各专业:3700元/生·学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动画专业:5700元/生·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方向)专业:9600元/生·学年(含实习费)。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简称ISEC)项目专业:会计学、工业工程、土木工程为180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预科期间20000元/生·学年,预科结业后按我校所在专业当年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七条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空中乘务专业:9500元/生·学年(含实习费)。
软件学院各专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
对外合作办学各专科专业:12000元/生·学年。
第十八条奖贷助学情况。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年度进行评定,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单项奖。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郑州航院校内贷款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普通本科、专科和专升本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对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方式。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68731138 68252237 68252238 60632533
传真电话:(0371)68252626 60632532
通讯地址:郑州市大学中路2号郑州航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450015
学校网址:http://www.zzia.edu.cn/招生信箱:zsb@zzia.edu.cn
招生信息及录取信息公布网址:http://www2.zzia.edu.cn/zsjyc/zhaosheng/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