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收费,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按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学校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市场营销专业为16000元(人/学年),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生物工程、工业工程专业为17000元(人/学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自动化、质量管理工程专业为19000元(人/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为20000元(人/学年)。每学年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每间住4人为人均每学年1500元;每间住5人为人均每学年1200元)具体入住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为鼓励学生学习上进,学院建立了奖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制度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1)86836066
(二)传真:(0571)86836014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四)E-MAIL:zsb@cjlu.edu.cn
(五)院校网址:http://xdkj.cjlu.edu.cn
第十五条 其他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