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并予以网上公示。按国家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10000元/年;
(二)学院设立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1.助学金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学业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3个等级;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3000元、1000元;评定比例分别为在读人数的10%、20%、30%。
(三)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
九、政策与信息发布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我院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微博上发布。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上海海关学院税务硕士!
学校代码:10274
学校名称:上海海关学院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部门: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1-28991280周老师(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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