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联测+加试”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测试参加江苏省文化联测,加试根据招生专业类别分别设置考试项目。
1.考核内容与分值
专业类别 | 文化联测科目及分值 | 加试科目及分值 |
能源类 机电信息类 建筑工程Ⅰ类 建筑工程Ⅱ类 |
数学*1.5+语文*1.2+英语*1 | 面试(200分) |
现代服务类 | 语文*1.5+英语*1.2+数学*1 | 面试(200分) |
艺术类 | 语文*1.5+英语*1.2+数学*1 | 素描静物(200分) |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文化联测,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面试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基本素质。
(3)素描静物主要考核学生美术的基本素养和素描造型手段与技巧的综合应用能力。
(4)文化联测成绩折算: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联测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规则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5分,C级70分,D级50分。
2.考核时间和地点
(1)文化联测
时间:3月30日
地点: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
(2)加试
时间:4月25日
地点: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3.准考证的领取
(1)文化联测准考证:关注省考试院通知或我校招生网通知,网上自行打印;
(2)加试准考证
加试准考证类别 | 领取时间 | 领取地址 | 提供材料 |
普通加试准考证 | 4月21~24日 | 网上打印 | |
复转军人加试准考证 | 4月24日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 高中毕业证原件; 入伍通知书原件; 退出现役证书原件; 户口簿原件 以上材料3月14日前提供 |
注: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文化联测和加试。
五、免考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录取(需参加单独面试),学校面试合格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达到2A2B等级的普高学生。(入学后还可享受学校入学奖励:取得4A的考生奖励5000元,取得3A1B的考生奖励3000元,取得2A2B的考生奖励2000元);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表彰的复转军人;
注: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按2014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参加文化联测考试(成绩按联测B级折算分数计入录取总分,达到此条件仍参加文化联测的考生,成绩取实际考核成绩或折算成绩高者计入录取总分),同时须根据所报专业类别要求参加相应的加试: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达到3A1C、2A1B1C、1A3B和4B等级的普高学生;
(2)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表彰的复转军人。
注:1、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按2014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2、符合免文化联测的考生如参加联测考试须交纳考试费,否则只报名即可。
六、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烈士子女,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
2.获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每项加20~40分,有发明专利的考生每项加40~60分;
3.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加分:按2014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A加5分,其他等级不加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4.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表彰的复转军人,加20分。
注: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