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七条 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
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3月28日上午8:00-10:00。
第八条 报考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的考生另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学院和合作企业共同参与命题与面试。考试方式为面试,专业考试大纲详见我院网站。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该专业志愿。
专业 | 考试形式 | 专业素质考试范围 |
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方向) | 面试 | 自我介绍、作品朗诵、音乐舞蹈美术测试 |
面试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周日)9:30-16:00
考试地点: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楼(具体见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专业面试成绩需合格)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录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结束后,登录学院网站www.tjcsxy.cn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相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未经学院书面同意超过规定报到日期十五天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天津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多种形式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助学生顺利就读。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 www.tjcsxy.cn
咨询电话:022-26464200、26473168
咨询QQ:1361467672、1271634459
邮政编码:300250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真理道27号(中环线红星路与真理道交口,家乐福超市河北店对面)。
乘车路线:30、32、47、48、622、653、656、665、841、842、861、868、870、871、902、907、912、观光2路,地铁2号线顺驰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