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我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1.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实行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能(综合)测试;
2.职高对口毕业生及往届生实行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1)考试科目:
A.文化考试: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套试卷,考试时长150分钟,总分300分(各科类考生同试卷);
B. 技能(综合)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各专业的测试方式和内容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zs.cavtc.cn;
(2)考试地点:文化考试及技能(综合)测试均在我校跳马校区进行。
(3)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办法执行。
七、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免试、加分录取:下述条件的学生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4月24日前来我院招生办登记,我院可免试、加分;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免试录取;
(2)体育特长生,参照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3.录取流程: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事宜
1.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有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2.凡被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许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以外专业,不得转校学习。
4.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每年发放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
2.学院另设置优秀大学生标兵奖,发给甲等奖学金为2000元/人。
3.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十、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学院网址:http://www.cavtc.cn
十二、学院地址
湖南·长沙·田心桥(跳马校区)
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348号(圭塘校区)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5473610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田心桥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124
电子信箱:cshyzsb@cavtc.cn
咨询用QQ:800062655
本章程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