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录取时,按照当年自治区招办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2015年我院收费标准为(如有新标准参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免费师范生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教育厅【2010】25号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学生免交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三项费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新党办发【2011】19号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民族语言翻译工作的意见》中有关规定执行,该专业学生免交学费。
3、非免费生学费标准:文史类2900元、理工类3300元、外语类3500元、艺术类5500元、体育类3100元、文理兼收专业按理工类标准收费。
4、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美全面复查,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5、学业成绩合格的专科毕业生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1、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3000元/生·年,三等2000元/生·年。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生·年,二等20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
5、院级奖学金,奖励金额: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
6、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每人每年6000元。
7、勤工助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适当的勤工助学活动。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0991–8898231(电话)、8860579(传真)
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招生与就业处(邮编830043)
3.招生信箱:zsb@xjei.cn
4. 学校网址:http://www.xje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