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一)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时间和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四)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八、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英语、政治、数学等统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制定。我校复试时进行专业课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
九、调剂
我校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而定。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四)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学费与资助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学术型学费每年8000元,专业型每年7000元。学校为了保障研究生的生活学习,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及“三助一辅”岗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主页:
http://www.hebiace.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行政楼A515室,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
通信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075000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0313-4187718
各学院联系方式: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馆406 杨老师 0313-4187723
建筑与艺术学院 主教学楼712 梅老师 0313-4187722
能源与环境学院能环馆B308 王老师 0313-4187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