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修改、校正网报信息:在报名期限内,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可以自行校正、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网上缴费而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7、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因故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的军队在职干部和军校应届本科生需携带《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XX省(区、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和网上报名编号,于规定的时间到宁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信息确认地点(具体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确认报名信息、照相,否则报名无效。
8、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进行审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因此,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
五、请随时访问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nxjyks.cn),查询最新通知、文件、报名信息确认地点、考试地点安排等。
附:网上报名指导点及电话:
宁夏教育厅民族处:0951-5559091
宁夏大学研究生院:0951-2061096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0951-6980183
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0951-2068112,0951-2067991
宁夏师范学院教务处:0954-2023221
宁夏教育考试院普招处:0951-5559158
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处:0951-5559169,0951-555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