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7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吉首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吉首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吉首大学XX学院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更改联系电话,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4.2017年我校所有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须脱产学习,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吉首大学研究生处 邮编:416000
电话:0743-8565122传真:0743-856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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