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奖励政策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4+2”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专科牵头院校。
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学生,如未被转段录取,符合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对口单招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
6.录取
(1)录取办法
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并考核合格的转段学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
(2)录取批次
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4+2”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3)录取要求
转段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录取机会。转段录取前凡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不再参加转段录取。凡被转段录取的,不再参加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等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兼报对口单招的中高职“3+3”、“4+2”分段培养的学生,如考生成绩达到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要求,可参加本科批次录取。被对口单招本科院校录取后,不再参加中高职“3+3”、“4+2”分段培养的录取。
十五、考生档案移交工作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中职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入学报到后移交给高校。具体移交工作参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暂行规定》(苏招委〔2001〕8号)文件执行。
十六、组织管理
对口单招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因此,各市、县教育局、招办、各专业联考委、各有关学校和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周密部署,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各专业联考委和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保密,在命题、评分、保密等环节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公平公正。要树立服务观念,积极主动地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职校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资格审查、报名、体检、志愿填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加强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确保考生顺利报考。
各牵头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协调中职校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转段升学考核方案和操作办法,加强转段学生资格审查,杜绝非试点项目的学生参加转段升学。同时要强化考核工作管理,指导有关中职校开展考核各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各市教育局和各专业联考委要进一步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检查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事件,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17年对口单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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