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
学校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确定保送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并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招生办公室将保送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预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保送生预录资格考生名单,考生须自行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被我校认定的拟录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保送生免于参加2017年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保送生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保送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保送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六、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附件:具备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
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