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已取得参加河南省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资格)的考生。
获取2016年河南省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方式为:
1、应届高中毕业生跟随所在学校统一报名,取得2016年全国统一考试资格。
2、应届中职毕业生(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且不受目前所学专业限制)通过所在学校参加2016年对口升学的报名,获取2016年全国统一考试资格。
3、非在校就读的社会考生(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报考者),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或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获取2016年全国统一考试资格。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招生代码6269】
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人) | 科类 | 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人) | 科类 |
土木工程系 | 建筑工程技术 | 800 | 文、理兼收 | 工程管理系 | 建设工程管理 | 200 | 文、理兼收 |
工程测量技术 | 120 | 工程造价 | 500 |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120 | 建设工程监理 | 190 |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60 | 建设工程管理(工程招标采购和投标管理) | 100 | ||||
建筑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250 | 安全技术管理 | 100 | |||
建筑设计 | 200 | 建筑经济管理 | 1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石材) | 100 | 设备工程系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90 | |||
园林工程技术 | 150 | 电梯工程技术 | 40 |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
2、网上报名:考生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3、报名须知:考生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志愿和多个专业志愿,同时需要填写是否同意调剂,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4、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4月1日-4月9日登录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http://www.hnjs.edu.cn)。
5、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试办法
1、考试科目及分数:文化基础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一份试卷),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考试(技能考试)为面试,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
4月10日“文化知识”考试 | 9:30—11:00 | 语文、数学、英语(一套试卷) |
4月10日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 | 13:00—17:00 | 仪容仪表、心理素质、口语表达能力、与人交流能力、 创新思维和应变能力等 |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2、根据不同的考核内容划定不同的录取总分分数线,但均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并报河南省招办审核备案,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4、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且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当年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5、录取结果从我院网站查询(http://www.hnjs.edu.cn)。
6、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7、对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省招办《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