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至招生计划未录取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8.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9.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0.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
11.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校名称:蚌埠医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发给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依据皖价费【2000】259号文件)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52-3178336 电子邮箱:BBMCZSK@126.COM
监督电话:0552-3175027 申诉邮箱:bbmcjw@126.com
网 址:http://www.bbmc.edu.cn 邮政编码:233030
本章程由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与上级文件精神有不一致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