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的相关规定
⑴ 学费: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11000元/生/年;专科9000元/生/年;
艺术学类,本科13000元/生/年;专科10000元/生/年;
具体专业学费依据公布的招生专业学费为准。
⑵ 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⑶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奖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设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分学期奖励学习优胜的学生,年最高金额为2000元;学院还设有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奖励面超过40%;另外,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完成大学学业。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电话:0535-7237901、7237902
E-mail: hdzs@qa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35-2922006
学院信息网:http://www.hdxy.org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dxy.org/zs
第十章 考生须知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未经学院许可,而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 或教育部“阳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