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我院不再进行其他语种加试,不进行口试。
五、收费标准:
1.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助产专业年收学费5500元。
2.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年收学费5500元。
3.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年收学费5200元。
4.住宿费850元/年。
六、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2500元/年
4.校内助学金:1000元/年
5.校内奖学金:1500元/年
七、优惠政策:商洛市移民搬迁户及贫困户子女就读我院三年制高职的,免除在校期间的全部学费、住宿费,并一次性补助生活费3000元/人。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九、证书种类: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十、网址:www.slzyjsxy.com 邮箱:sl2998383@163.com 传真:0914-2311494
十一、招生咨询电话:0914-2998383 2396900 2982929 2992113
各系咨询电话:护理系0914-2992138 2992136 人文管理系 0914-2998075 2339158医学系0914-2992151 2992139 机电工程系 0914-2992156 2992153
十二、我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纪委监督下进行,本章程解释权归商洛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