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收费不搞“双轨制”。 收费标准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2016年学校普通本科、应用本科(含职师本科)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学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11000元,按各专业学年实际修读学分结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专科(高职)各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8500元。住宿为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1800元(视不同楼栋的住宿条件而定)。
第十九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以及校内设置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临时困难补助等项目。
第二十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学校2016年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二十一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中心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电话:0772-2687735,2686118(兼传真)
邮箱:gxgzsjyb@sina.com
网址:http://www.gxust.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科技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