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13817。
第三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凤仪路2号(邮编:562400)。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等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性质:公办;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2004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分两个校区办学,校区占地面积563亩。下设生物工程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水利电力工程系、商务系、医药系、护理系、社会管理系及成人教育与培训部8个教学机构,学科涉及农学、工学、经济学、医学、水利水电、建筑及计算机学科等各大门类,开设有23个高职专业。现有在职职工430人,专任教师322名,正高职称8名,副高职称130名,讲师研究生以上学历41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校内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师和干部参与学院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