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处分记录等。
4.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5. 推免生原则上均享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并将获得学校推免生专项学业资助。
六、联系方式
研招办:(023)65385296
网 址:http://graduate.sisu.edu.cn/
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详见《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