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一)初试
1.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副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具体参看《川北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自命题科目考核内容如下:西医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药学综合包括药物分析、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护理综合包括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护理学基础、护理学导论。
(二)复试
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试相关事宜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另行通知。
复试分为: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合格,在复试同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实践技能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