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在12月1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审查合格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为14:30)。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见考点网报公告和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考生的初试成绩单请考生自行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六、复试
(一)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制定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方式、复试程序、破格复试、录取原则等各环节的复试录取办法,并提前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将在2017年4月底之前完成。
(三)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讲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
(五)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我校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八)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