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中职类、普通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2、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科技创新: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拔尖,并获得国家专利证书或者市(厅)级以上科技创新发明奖;专利证书应提供原件,获奖证书除提供原件之外还需提供网络链接。
(2)体育: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在市级、州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在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得名次者。
(3)文艺
器乐:获得业余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及以上比赛荣誉者。乐器种类仅限:笛子、琵琶、古筝、二胡、扬琴、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声乐:获得声乐考级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及以上比赛荣誉者。唱法仅限:美声、民族。
舞蹈:获得中国舞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及以上比赛荣誉者。舞种仅限: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
3、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该专业要求考生具备美术基础。
四、报名、审核
1、考生应于2017年3月3日9:00至3月14日24:00,登录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scatc.net)“2017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准确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并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完成报名,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2、考生在报名时,普通类和中职类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3、特长类考生可选择填报两个专业,特长类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在“特长类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可选报专业表”中选择填报,第二志愿专业在“中职类、普通类单招专业”中选择填报。
4、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如发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考生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信息错误,报名截止前可登录系统更正,所填报专业志愿不得更改。
5、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考生登记表》,由所在学校审核、签字盖章。
6、2017年3月24日(周五)9:00—17:30,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学院,参加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生来校办理考试手续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登记表》;
(2)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本人蓝底一寸照片2张;
(4)报考特长类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签订《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录取组收《考生登记表》和《考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