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以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两项综合,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高中学业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各占50%形成总分值;中职毕业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占60%,职业技能测试占40%形成总分值。我院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技能比赛成绩突出(参加全国或省级技能比赛获奖)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第十八条 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一)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任何残疾;
(二)护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女生要求1.55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三)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四)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4CM;五官端正,身材均匀,无明显内、外八字,形象气质俱佳;双眼矫正视力在视力(C)字表上不低于0.7,无色盲、色弱、斜视;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明显疤痕、胎记;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和心里疾病。
(五)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机场运行、民航运输、民航物流、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只招收女生;五官端正,身材均匀,无明显内、外八字,形象气质俱佳;双眼无色盲、色弱、斜视等;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明显疤痕、胎记;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和心里疾病。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考生被我院预录后,我院于4月20日报送预录名单(含考生成绩)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公示通过后,由我院邮寄预录通知书,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正式投档录取后,再邮寄正式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或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书费等按照公布的标准收取。校企合作办学班由企业收取一定的技能培训费。
第二十三条 助学措施: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同时,学院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院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十章 公示及举报
第二十五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成立2017年招生录取信访工作站,公示招生咨询电话及录取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院通过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院网址:http://www.gzbjzy.cn。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举报及监督电话:0857-5464436。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7-8330476(兼传真) 8330818
学院网址:http://www.gzbjzy.cn
电子邮箱:1031060306@qq.com
邮 编:551700
学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园区
咨询QQ:451250554
微信号:bjzyz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