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或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条 各专业录取人数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学生综合评价结果,各专业办学条件决定。
第二十一条 考生依据考生综合评价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5%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戏曲表演 收费标准:6000元/年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收费标准:7000元/年
舞蹈表演 收费标准:7500元/年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收费标准:7500元/年
戏剧影视表演 收费标准:7500元/年
播音与主持 收费标准:7500元/年
影视动画 收费标准:7500元/年
摄影摄像技术 收费标准:7500元/年
影视多媒体技术 收费标准:7500元/年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 收费标准:7500元/年
现代流行音乐(声乐、器乐) 收费标准:7500元/年
工艺美术品设计 收费标准:7000元/年
环境艺术设计 收费标准:7000元/年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收费标准:7000元/年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收费标准:7000元/年
美术 收费标准:7000元/年
动漫设计 收费标准:7000元/年
学前教育 收费标准:55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650元/年—8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享受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特困学生每生每学年3500元、一般贫困每生每学年2500元)。
学院奖学金:特等奖学金3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优秀学生干部1500元。
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每小时10元。
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上限8000元,每年7-8月期间在户籍所在地资助中心办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