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
2018-2019学年学费:人民币九万五千元
2018-2019学年住宿费:人民币一千二百元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授权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大学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适用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部门: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5)8427 3500
传真号码:(0755)8427 3690
电子邮箱:admissions@cuhk.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755)8427 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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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邮政编码:51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