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山西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019年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七、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高等教育专科阶段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学院建立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资助、特困生资助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八、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学院招生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51-3350580 0351-3350864
学校网址:http://www.sxgy.cn
第三十二条 招生监督申诉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室
申诉电话:0351-3350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