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
(一)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二)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十、学费和宿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学年,宿费为12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0000元。
十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学业奖学金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正常录取的考生(不包括破格录取考生),每人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3000元。
2、研二、研三学业奖学金
(三)“万得”奖学金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辽宁万得集团在我校设立研究生“万得”奖学金,奖励每年考取“211工程”及以上重点院校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十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154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179
电子邮箱:lngydx10154@163.com
学校网址:https://zjc.lnut.edu.cn/index/yjszs/index.htm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