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管理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金融学类专业15000元/年;英语、商务英语和日语专业18000元/生·学年;设计学类专业22000元/生·学年;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2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四人间1500元/生·学年,六人间(A型)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B型)1000元/生·学年。各专业及专业大类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印制的2020年新生报到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二条 学院在报到时和入学三个月时分别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和复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同时设立各种院级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一年后根据学习成绩和专业志愿在专业大类中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资格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位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的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boustead.edu.cn
E-mail:bdzb2004@126.com
微信公众号: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咨询电话:022-23798100 传真:022-2379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