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根据教学安排,仅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一)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和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均为15000元/年·生。
(二)医学检验技术和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均为14500元/年·生。
(三)市场营销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生。
(四)住宿费收费标准:13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评定标准者,授予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概况、专业介绍和奖、贷、助学金政策等信息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或访问我校官网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联系地址与咨询电话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530222
咨询电话:0771-4736166、3122309
传真:0771-4736166
学院官网:http://www.gxzyxysy.com
学院招生官网:http://zsb.gxzyxy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