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2021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转专业政策执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秋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http://www.tjbpi.com.cn/Item/6532.aspx
招生咨询电话:
022-66315884(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66310478(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25215711(应用艺术系)
022-25217659(物流管理系)022-25215112(财务处)
022-25214937(建筑工程系)022-25216035(总务处)
022-25215029(教务处) 022-25215122(学生处)
招生举报电话:022-25831137
学院网站:www.tjbpi.com.cn
学院手机微网站:http://msite.eol.cn/2632
E-mail:tjbpizsb@163.com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北院区)
邮编:30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