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文史类(历史)专业学费 24000-26000元/生·学年;普通理工类(物理)专业学费 24000-2600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学费 28000元/生·学年;双语班及国际班专业学费 290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6609166
传 真:020-36903023
电子邮箱:dep-zs@gc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c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cu.edu.cn/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任 远
监督电话:020-36903313
传 真:020-36903012
电子邮箱:jw-jdb@gc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授权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