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学生资助帮扶体系,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其他政策性的学费减免等。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邮政编码:621000
咨询电话:0816-3661357、3598899、3599571
传真:0816-3662588
学校官网:http://www.scyesz.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www.scyesz.edu.cn/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