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考生被学院录取,应按时到院报到。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网址:http://www.sd-wenhua.com
联系电话:0532-58577777/0532-58078181
电子邮箱:sdcivc004@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266600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pec.edu.cn 或教育部 “阳光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