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规则和限制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校教学使用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文理兼收。
第十八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二)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省定的录取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省定的录取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对口生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参照当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的投档原则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经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档案及有关证件材料,按学院规定正常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招生部门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超过正常报到时间20天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国家助学和河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措施,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比较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特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园区学府路
邮政编码:472100
咨询电话:0398-3808291(兼传真) 、3808307
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398-3808093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398-3808008
联系人及电话:史永红(15639899089)
电子邮箱:21941623@qq.com
学院网址:www.smxcsa.com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mxcsa2017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