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二条 奖、助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