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生;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生。具体以当年学校发布的收费办法为准。
(二)奖助政策
1、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72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24000元。
(2)“三助”津贴。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2、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2)严家显奖学金。为缅怀前辈鞠育人才的业绩,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贡献的研究生而设立的。每学年评选10名,其中博士生2名,硕士生8名,每生奖励20000元。
(3)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5000元,评选比例100%;硕士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评选比例100%。
3、学校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设立“优秀学位论文资助基金”、出国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资助项目,开展优秀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等评选活动,举办“研究生科技周”等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到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访学交流。
4、学校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源,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5、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生二年级可以参加学校硕博连读选拔。
6、以推免生身份被我校接收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享有选择导师和专业的自主权。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学校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七、其他事项
除复试通知外,具体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等将在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系部门: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人:郑老师、饶老师
咨询电话:0591—83789215
邮箱:fafuyzb804@163.com
本章程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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