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2年3月5日—3月20日;
2、材料上传: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20日截止(上传时间截止至北京时间3月20日22时);
3、材料初审时间:3月21日—4月1日;
4、初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资格确认时间:2022年4月2日—4月10日;
5、打印准考证:2022年4月11日—4月16日;
6、综合测试:2022年4月17日测试,具体报到地点、测试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公告;
7、综合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七、收费及入学
1、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收费,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登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缴费。
2、入学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今年录取的新生一年级和二年级在湖州南浔校区就读,三年级和四年级在杭州校区就读。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严格执行奖、贷、助、补政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八、其他
1、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其学考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认定后方为有效;未经浙江省考试院认定的,须提供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
2、本校教学语种:英语。
3、转专业: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条件与普通类录取学生一致。
4、学校成立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学校选拔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取。选拔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25685。
6、“三位一体”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对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行为,将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7、学校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并落实本次招生考试的疫情防控方案,请考生及家长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综合测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8、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
九、学校地址
杭州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583号
湖州南浔校区:湖州市南浔区湖浔大道与浔乌线交叉路口 联谊路68号
入学户籍地:杭州市
就学地:杭州校区、湖州南浔校区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